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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十二五”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
日期:2015-08-25  作者:张建  浏览量: 打印本文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和《辽宁省“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实施计划》精神的规定:中小学校长必须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做到岗前培训。为避免我市小学校长出现没培训就上岗情况,确保持证上岗,我市于 8 19日至21日在北镇市教师进修学校举办了北镇市“十二五”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市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各位领导对本次培训高度重视,制定了详实严谨的培训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19日上午,市教育局副局长崔玉光出席开班仪式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本次培训对象为全市已提拔而未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及普教干部岗位培训的小学中层及以上领导,共计179人。培训方式为集中面授、分散自学、交流研讨、管理实践、实地考察等相结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集中理论培训(819日至21日),学习内容涉及《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实践解读、学校管理的艺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题、依法治教专题、听课评课等方面。

二、分散自学(9月至12月)

建立北镇市“十二五”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QQ群,通过该群安排布置学员自学内容,完成自学任务。

三、实践考察学习阶段

拟定12月份,组织参训学员到23所先进学校实地考察学习。

为确保学员们轻松、愉快、高效地完成学习任务,本次培训还成立了班委会,通过自荐、推选产生班委会成员。培训班分为四个学习小组,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班委会成员及各组组长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本次培训学习成果考核采取考试、考查、论文撰写等方式进行,并采用学分制,依据参加培训学时、考试或考查成绩转换成相应的学分。学员学完规定课程,考核成绩合格,由市教育局统一颁发《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对学习、考察表现突出的学员,授予“优秀学员”称号,并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相信通过此次培训,各位新任领导能够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具备履行领导岗位职责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知识结构和管理能力,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并学以致用,为我市打造一张精美优质的教育名片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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